关于天津大学18秋学期毕业论文写作的通

[摘要]根据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安排,18秋学期毕业论文将于年7月10日中午12时开始,请符合写作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的申请选题及各环节写作。

奥鹏各学习中心及各位同学:

根据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安排,18秋学期毕业论文将于年7月10日中午12时开始,请符合写作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的申请选题及各环节写作。

一、写作资格

18秋学期毕业论文写作分本科、专科两个论文批次,主要针对及之前入学批次专升本、高起专各专业正式学籍学生,具体写作资格如下:

1、修完获得学分达到40学分

2、达到各专业应修最低学分(应修最低学分=修完获得学分+在读课程学分-毕业论文学分)。

二、写作安排

1、论文选题起止时间:年7月10日12:00--7月15日24:00

2、论文写作起止时间:

本科论文批次:年9月1日12:00--10月30日24:00

专科论文批次:年9月1日12:00--10月10日24:00

3、本科答辩申请时间:年11月12日12:00—11月15日24:00

4、本科答辩时间:年12月8日--12月9日,最终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整体工作时间安排、写作模板见写作通知附件(所有附件请到平台查询)。

三、其他说明

(一)关于选题1、论题方向即为论文题目,一人一题,不允许增加副标题。请同学们在写作过程中不要修改已选论题方向,擅自修改论文可能会造成成绩不及格。

2、在稿件提交过程中(本科:9月20日前/专科:9月16日前),学生如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应填写“毕业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由学习中心将申请表扫描件及汇总表在9月1-20日上报助学任务“天津大学18秋论文题目变更申请”,助学任务提交截止后,高校统一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题目,本科9月20日后/专科9月16日后,不再接受任何题目变更申请。写作过程中未经指导教师批准,私自改题者(以平台题目数据为准),一律按照不及格处理。

(二)关于答辩申请

1、答辩申请资格:

本科学生申请答辩应满足以下条件:已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论文写作成绩60分及以上(批次前论文写作成绩80分及以上)。

2、答辩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年11月12日12:00--11月15日24:00

上报资料:申请答辩学生名单、学位英语通过扫描件(申请答辩学生本人签字)

上报路径:用户登录OES后,点击左侧“系统管理菜单”——“学生服务”——“助学服务”——“提交助学资料”,助学任务名称:天津大学本科论文批次申请答辩学生名单上报。

注:对于往届论文写作成绩80分及以上,重新申请答辩的学生,请在名单中备注说明。

3、答辩资格审核

高校将对学习中心上报的答辩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并对符合答辩资格的全部学生进行论文查重,查重系统:“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查重标准: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50%。查重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查重不通过的学生,论文成绩以零分计。

(三)关于成绩的说明

1、论文写作成绩、答辩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

2、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论文答辩成绩计;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论文写作成绩计。

3、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全部查重,其他学生论文随机查重,查重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以零分计。

请各学习中心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阶段工作如有时间及要求的调整,将会及时发布通知,请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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