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诊疗操作不当且诊疗后告知不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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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学·医疗事故责任·医疗机构诊疗过失·治疗过失·手术措施不当(r)

民事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机构 操作不当 复查 告知 检查结果

 并发症 告知不足 医疗过错 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学

医疗损害责任告知义务医疗过错

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的产生,掌握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xx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被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医疗纠纷典型案例选编》(年)收录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钱x

北京x医院

医疗机构在为患者实施相应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的医疗行为,之后患者多次在医疗机构复查时,医疗机构均未告知患者治疗存在不当,此情形下,医疗机构应否对患者产生的并发症担责。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北京x医院对原告钱x的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医疗机构在为患者实施相应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的医疗行为,患者出院后多次在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医疗机构均告知患者治疗成功,无异常的检查结果,嗣后患者被诊断为患有治疗后并发症。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操作不当,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存在告知不足的医疗过错,且该过错最终导致患者产生治疗后并发症,故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从侵权与过错责任的角度分析,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义务主要系其职业所要求的合理诊疗义务和告知说明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时,应履行注意义务,正确、合理的为患者实施相应的诊疗行为,且能够预见相关诊疗行为导致的结果,并为防止该结果的发生采取必要措施。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因此,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医疗机构未尽相应的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因疾病前往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医疗机构为患者实施了相应的诊疗,患者在医疗机构出具的各项检查均属正常的情况下出院。出院后患者多次在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医疗机构均出具治疗成功,无异常的诊断结果,嗣后患者被诊断为患有治疗后并发症。经鉴定,医疗机构为患者进行诊疗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诊疗行为实施后,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存在告知不足的医疗过失,且医疗机构的医疗过失与患者产生治疗后并发症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故医疗机构应对其告知不充分,致使患者产生并发症的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律师代理意见书民事一审判决书

1.简述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

2.论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3.探析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4.分析医疗损害责任的产生。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民事判决书》

原告:钱x。

被告:北京x医院。

原告钱x因与被告北京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查明,患者钱x因先天性心脏病到北京x医院就诊,经该院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心功能一级。经过各项检查后,该院为患者行“肺动脉瓣球囊扩张术、房间隔缺损堵闭术”。术后3天,患者出院。其后,患者多次到该院进行复诊,均被告知手术成功,心脏无异常。患者家医院就诊时,该医院发现患者心脏可能有问题,并进行了超声心动检查,该检查确诊患者三尖瓣前叶脱垂(部分腱索断裂)、三尖瓣中量反流。

钱x诉称,北京x医院为其进行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术后告知不足,导致其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x医院辩称,其诊疗行为符合医学诊疗规范,患者的情况属于手术并发症,术后恢复也是良好的,所以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医院同患者协商一致申请了司法鉴定,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如存在过错,则该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存在因果关系,则明确其参与度,同时申请了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的司法鉴定。

经过司法鉴定鉴定后,出具了鉴定结论,该司法鉴定结论为:该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术中操作不当、术后告知不足的医疗过失,其中术中操作不当的医疗过失与该患者三尖瓣腱索断裂致三尖瓣前叶脱垂、三尖瓣中量反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理论参与度在%;患者目前的损害状况尚不构成伤残,但该损害后果客观上加重了患者及家属的经济和精神负担(需定期复查,也不排除后续的手术治疗);患者目前的状况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本院经审理认为:北京x医院在先天性心脏病手术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患者三尖瓣腱索断裂致三尖瓣前叶脱垂、三尖瓣中量反流的损害后果,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判决:北京x医院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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